熊貓車,
載著我們的聽說是"人民保母"?


@@ 文章即將開始 請還未就座的觀眾盡速就座@@


在眾家好友的慫恿之下
看來我還是不得不把今天遇到的這鳥事好好紀錄一下
以給各位”人民保母”留為警惕哪~

ps.
各位觀眾請注意
由於本文的篇幅將會嚴重”過長”
深恐會傷及各位的寶貴視力
若欲離開
我們的逃生出口就在右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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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重返自由

多謝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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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女機車不單行"
這是環繞在”一個卑賤民女”及”兩名欺壓百姓捕快”
之間的 一段金機車與金豪膽的故事…

故事發生在充滿歷史古味的老城市台南

6年了,
每天早上住在南區的我
從高中起
為了要上學
勢必得經過建業街的”單行道”
因為這條單行道是到學校上課最快的捷徑
(也就是說我一直都算是逆向行駛的 但這麼做的人真可說是”人山人海” XD)
若不騎這條單行道
那麼在下我就必須長途跋涉.翻山越嶺.繞道遠行
迴轉到另一條大馬路再穿過一個爆大的圓環才能到達我原本要上學的途徑
(這一折騰可能就耗掉我8分鐘。 真的 不騙你! )
那麼,想當然爾,為了省油省事
死小老百姓貧賤民女區區在下小妹我 當然是每天騎單行道抄捷徑
以預防每天遲到 = =|||

6年來
雖然偶爾會有警察駐守
但眾小老百姓們(包括我)天天逆向行駛著這單行道
倒也相安無事

然而
今天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有2個"人民保母"(不屑貌 一.一 )
破壞了這份大家共有的默契與和平
他們…
開了我"逆向行駛"的罰單!!!!

人客啊~ 如果您以為這只是個抱怨被開罰單的故事
那您可就錯了!
驚人的事還在後頭呢!

雖然被開罰單難免有點不爽
但自知理虧的我
今天"本來"還是乖乖的悶著不吭聲讓警察開罰單的
說"本來"是什麼意思呢?
因為"後來"一件令人抓狂的事令我"全面失控"
在警察開我罰單的同時,
我眼睜睜的看著很多一樣逆向行駛的人呼嘯而過
基於一種人難免的不平衡心態吧?
我問警察A(語氣和緩):
「警察先生,那麼多人都逆向了。你是不是也應該去攔他們一下啊?」
說實在的 我只是隨便問問
沒想到警察A竟給了我一個讓我想活活把他的警車車輪踹爆
然後再帶著他一起去被卡車輾死的勁爆答案
這答案真的超前衛的!
人客啊~ 你們先深呼吸在繼續往下看哪! 不然我怕你們會心臟衰竭
警察A(指高氣昂,抬頭挺胸,只看的到鼻孔看不到眼睛貌)說:
「小姐,我們一次只能抓一個人的,太多人我們抓不來,不然你要幫我們抓嗎?」
氣炸我也!姊姊我聽完警察A的這番"高見"時,
真的是好像乩童上身般一整個抓不住
我接著對他說:「這哪公平?什麼叫我幫你抓?我是警察嗎?這難道不是你的職責嗎?
什麼叫太多人你們抓不來?那為何另一個警察在車上納涼?」
警察A(依舊跋扈):「那不然你站在這裡看嘛!看我們是不是一次都只抓一人!」

很好
現在既然你有此要求
我就奉陪到底(雖然我上課已經遲到了40分鐘了 安純老師真失禮Orz)
江某人我真的就開始站在那裡看
哦~ 當然不只看而已啦~
那太無聊了!
我當然有別的事做啊。
我呢~ 開始打電話
打給我媽我爸我舅我朋友我社團夥伴我……一大票人馬
並在那兩個豬頭警察旁邊大聲的講著電話 (為的當然是讓他們聽的到內容)
內容大概如下:

1.To 朋友-->
「Hello~我跟你說我現在遇到兩個警察,XXX他們XXXX,還叫我XXXX,我憑什麼幫他們XXXXX?
對 我跟你說 我要告到報紙去!我舅就有認識某某立委 我現在就跟他說!」
2. To 媽媽-->
「媽媽~ 有兩個警察XXXX,對,很不講理,XXXXXXX,你說我怎麼辦?
恩,會 我等一下會跟學校反映。會,我朋友懂法律。哦哦哦!對,拍照。一定要拍照存證。」
(感謝我阿母杜麗香女士的提醒,不然我真的忘了要拍照)
3. To 我自己(也就是自己拿著電話在那邊演的意思 XD)-->
「寶寶嘛? 對!是我。你上次不是說你有認識某記者嘛?嗯嗯 對。有齁?
太好了~我有很大的警察新聞要跟他投訴。什麼報的?自由時報跟聯合報?
媽啊!太好了~因為我只知道蘋果日報的。哦哦哦 太好了,這麼一來三大報的記者都有了耶! 
嗯嗯,好。你晚一點請記者call我。嗯嗯 謝謝掰掰~」

豬頭警察B(也就是在車上納涼的那隻)聽完這些對話,
"立刻"開始下車攔人,
並至少攔了5-6個。
你以為他有改進了嗎?
錯! 而且是大錯特錯!
因為後來他攔了一堆人,開罰單的速度卻比許純美變美的速度慢了7200萬倍
說實在,我什麼排隊隊伍都看過,
"等開罰單"的排隊隊伍倒還是第一次看到 XD

豬頭就是豬頭啊~
不抓則罷 一抓驚人
殊不知何謂「中庸」之美
應付不來,處理不掉
後來,豬頭警察B乾脆就讓那些人"離開"!
一名不幸被攔下並已在被開罰單ing的婦女說了:
「警察先生,你怎麼能讓他們走掉?這樣不公平哪!」
豬頭警察A就跟著又說了比豬屎還臭到令人不敢置信的話了
他說: 「小姐 那麼多人是他們"自己逃跑"的 我攔不住啊~ 
還是你要來幫我攔啊?」

當下我簡直想罵X你阿母
人民保母個鬼?
人民根本是你阿母了啦! 
幫你抓交通違規? 要不要乾脆幫你抓姦、抓319真兇、抓鐵路怪客
順便幫你抓背、抓癢算了啦?
抓什麼鬼啦? 

真的被氣到的區區一介草民我
於是乎開始拿出我那小寶貝白皙Nikkon相機
以留下這一幕幕最美好的畫面 直到永遠~
兩個豬頭警察看到我拿相機出來 還試圖遮掩自己。
哼!真想跟你們兩隻小豬說:「男子漢豬八戒要敢作敢當哦!來~ 看鏡頭,笑一個!」

故事還沒結束...
在又跟他們耗了15分鐘之後(也就是說我已經遲到45分鐘了)
我決定既然證據確鑿 那麼我就去上課吧!
於是離開了"犯罪現場"
(ps豬頭們也立刻逃之夭夭了)

只是...在我離開後,
我越騎車越想越覺得:「不能這麼了事! 拍了照,就要真的派上用場!」
所以呢~ 小女子我的下一部動作是…
說來好笑 不是"投報"
而是"報警"!
是的,縱使"警察無用",
但我想這種事情還是讓他們自家當面懲處最有效
就這樣,生平第一次撥110
就獻給了那兩個豬頭了

打到110後
發現是總局接聽的,
正好! 越上級的聽越好
我立刻一五一十的把剛才的事全部上訴
也再三強調叫他"不準吃案"
我說:「如果吃案的話,我相機裡的相片,恐怕就不會只是待在我相機了!」(狠)
幸好對方態度十分誠懇
不然我應該就要變晚報頭條了吧?(驚)

後來,
下午,
第二分局(豬頭警察的分局)的督察處打電話來了
說是會好好懲處這兩個豬頭
但是要讓豬頭被罰的心服口服
需要證據
請我稍安勿躁,也請我給他們證據,讓他們能對帳公庭
還順便求我不要鬧到記者那邊去
哼! 作夢!
我就說了:
「現在要跟我談不要告到記者那去會不會太早?
你們懲處了嗎?他們認錯了嗎?都還沒,你是憑什麼跟我說談條件?
要不要告到記者那,一切看你們怎麼懲處,我再行決定。」
聽完這些話
二分局的人應該是嚇壞了吧? 完全不敢多說什麼
只是一直repeat著:「好好!對不起,我們會盡快處理!」

至於給證據,姊姊我也不是省油的燈
剛剛我就e-mail了這麼兩張照片給他們

1.


2.



並在mail中寫道:
「再次跟你們強調
這個案子你們絕對休想吃案
我本身是有學過法律的人
所以別想呼巄我!

送上這兩張比較具代表性的照片應該已足夠當強力證據了吧?
若是這樣還不夠
那我想是你們辦事不力
屆時我想我這裡的"其他"照片
就會出現落到媒體手中了。

我非常的看重這個事件,
因為我們的社會就是有這種警察才會越來越混亂,
請你們務必妥善處理 

謝謝。」



呼~ 打著打著
原來已經2點半了?
目前情勢依然是江P民女我佔上風
警察局的行政部門明兒個九點上班
結果會如何呢?



我也不知道!



只是,想呼籲大家
以後當你們遇到這種事
千萬不要害怕惡勢力
要為自己的權利力爭
也要為全體人民的福祉著想
雖然最後還是不一定會有結果
但讓豬頭們心慌一下也還蠻爽的!



各位客倌,我這麼說有道理嗎?


一段金機車(警察)與金豪膽(我,竟敢去報警,天啊~)的故事
我們下回待續

(Maybe啦! 一v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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